| 示范区发展计划局可为企业项目入区提供十项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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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14 08:38 文章来源:杨凌示范区招商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一、协助并推荐企业的重大项目进入国家有关高技术专项计划、产业引导专项计划,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二、协助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
三、协助企业办理外国政府、世界银行等外资贷款备选项目;
四、利用杨凌示范区作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的优势,协助并推荐企业的重大项目进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备选重点项目。协助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等专项支持;
五、协助企业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的有关事宜;
六、协助企业争取陕西省产业引导资金的支持;协助生物医药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争取陕西省陕南绿色产业发展基金的支持;
七、对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帮助企业项目尽快顺利建成,发挥效益;
八、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理过程中,按照“服务承诺制”的要求为企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九、为企业提供统计信息、投资咨询和政策法规信息服务;
十、利用自身业务职能,协助企业进行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分析,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对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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