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贸局关于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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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01 10:09 文章来源: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杨凌示范区目前已被国家列为首批循环经济试点,是陕西省唯一列入试点计划地区,也是全国唯一列入试点计划的农业类产业园区。为推动示范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
企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主体,企业管理者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真正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增强企业竞争力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各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做到依法自觉实施清洁生产。
二、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共识
各企业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印刷品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传播循环经济理念,宣传循环经济的成功实践,使企业员工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战略意义,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不仅是为了应对严峻的资源约束、环境挑战,更是为了提高企业自身经济效益和赢得新的发展机遇的必要条件和基础。
三、要加快制定和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方案
要坚持“积极主动、先易后难、持续实施”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对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操作管理进行优化,以达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污染防治的目的。工作中要优先实施无费、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要纳入企业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逐步实施。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工作方案的落实,努力提高能源、原材料的利用率,减少商品的过度包装和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示范区鼓励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是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能够帮助企业从环境管理方面促进清洁生产的实施。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原则下,可按照ISO14000系列标准(GB/T24000—ISO14000),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管理水平。如果企业具有自营进出口权并有外贸实绩,经贸局可以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项目经费对企业的认证费用予以无偿支持。
五、各企业要建立企业清洁生产责任制度
要实行企业清洁生产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责任到人;加强宣传和岗位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清洁生产意识和技能;实行装置运行达标管理,避免由于管理不善而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建立奖惩制度,使清洁生产工作与经济效益挂钩。通过加强企业管理,推进清洁生产的实施。
发展循环经济是对传统发展模式的根本变革,对企业增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加以总结并及时反馈到我局。对发展循环经济较好的企业,我局还将在年底的示范区先进企业和诚信企业评选中优先予以推荐评先并在省部项目申报中优先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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