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示范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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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22 08:53 文章来源:杨凌示范区发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杨管办字〔2006〕12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国政府于1993年1月签署了《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是具有严格核查制度的军控条约,按《公约》规定,缔约国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决不发展、生产、获取、储存、保有、转让和使用化学武器;决不为使用化学武器进行任何军事准备;禁止以任何方式协助、鼓励或诱使其他国家从事上述活动;销毁现存的一切化学武器及其生产设施。因此,《公约》的宗旨和目标反映了全世界人民的愿望,得到了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普遍欢迎,目前有150多个国家签署了《公约》。
为了加强对履约工作的领导,确保《公约》的基本义务和具体规定在示范区切实得到遵守,按照要求,决定成立示范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孟建国 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冷劲松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杨芳乾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秦安 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宏文 示范区公安局局长
姚忠臣 示范区经贸发展局副局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秦安同志兼任。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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