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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2006年上半年全国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情况
2006-08-17 15:59  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2006年上半年,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6万件,查出违法所得12.27亿元,实现经济制裁总金额7.91亿元,其中退还用户3.133亿元,没收违法所得4.261亿元,罚款0.514亿元。
  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数量排名前五位的类型是: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成品油价格,分别为11387件、9582件、3225件、2120件、1229件。
  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数量同比增幅较大的是:成品油价格、邮电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33.01%、22.87%、13.36%、11.08%。
  当前,价格违法突出问题仍是教育收费、医药价格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高收费,部分学校重复收费、强行收费,对“专升本”学生超标准收费。医疗服务中肢解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多收费,违反药品采购规定等。
  价格违法热点问题是成品油、通信、交通运输价格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社会加油站购进成品油价格较高,甚至高于规定的零售价格,导致部分加油站擅自涨价;成品油批发企业将运杂费转移给用户承担。通信运营商提供套餐、短信、手机上网等服务不如实标示全部资费、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节日票价上浮超过规定比例,特别是城郊和农村短途汽车客运节日乱涨价现象严重;部分客运站超标准收取客运代理费。
  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对教育、医药等价格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教育收费和医药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成品油、交通运输价格的市场巡查。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努力创造良好的价格诚信环境,进一步制止违法收费、擅自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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