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消费 谨防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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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12 09:04 文章来源:杨凌时讯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春节期间是群众消费集中的时期,但也是各种假冒伪劣产品趁机倾销之机,为确保消费者的节日消费安全,杨凌工商局特别提示广大市民春节消费须注意以下几项:
1、消费场所需选择。消费者应选择有证照的场所进行消费。合法的经营者都全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万不能贪图便宜在无证照的流动摊位上消费。
2、认真查验商品包装和标识。一般商品应有检验合格证、详细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或者有效日期。购买包装食品必须要有QS标志。
3、需到外面进餐的消费者要选择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场所进餐;在选择酒类时须注意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产地、厂名、厂址和商标标识是否齐全,酒液有无异味,啤酒、红酒是否在保质期内。
4、理性对待促销活动。节日期间商场、超市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大量增加,对待这类促销,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心态,不要盲目冲动。
5、慎重购买美容卡。美容分为医学美容和生活美容两种,无论进行哪类美容都必须到具备一定资质的美容店里进行,要谨防经营者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更改美容项目,更要防止其玩“失踪”。
6、索要消费凭证。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要并保存消费凭证。凭证上须标明时间、消费项目、数量、价款等。
7、了解纠纷解决渠道。当发生消费纠纷或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12315(或8703126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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