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陵区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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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1 15:30 文章来源:杨凌公众信息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从源头上杜绝腐败,规划收支行为,也是加强非税性收入管理的重要手段。近日,针对杨陵区内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过多过乱,非税性收入应缴不缴,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杨陵区依据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印发的《关于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
此次清理活动由杨陵区财政局牵头,监察局、审计局参加。清理时限为2007年1月22日至2月2日,分自查自纠(1月22日至24日)、整改(1月25日至26日)、检查验收(1月29日至2月2日)三个阶段进行。
杨陵区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即经费户,资金来源于区预算内外拨款。各单位不得将非税性收入缴入基本户,应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对有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单位,在区财政部门的同意下,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开设专项资金账户。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和督查工作,从严处理各项违纪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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